问题 | 婚前财产婚后转给对方离婚后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婚姻关系建立前即获得的财产在婚后给予另一方者,如若未作特殊约定,通常将被判定为对对方的无偿赠送,当面临离婚纠纷时,这些财产有可能会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倘若能够证实此类财产转移行为乃是基于某项明确条件或者特定目的,并且该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或者该目的尚未达成,那么便有可能依法要求部分或者全额收回这些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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