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怎样才不算共同财产转账给子女用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结婚后购置房产时,若希望此笔资金不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并转至子女名下,则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要求。
譬如说,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购房款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又或者夫妻双方签署了书面协议,明确表示这部分款项应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且将其用于为子女购买房产。 除此之外,倘若这笔资金是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且明确指定仅归属于某一方,那么用它来为子女购置房产,亦可以避免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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