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离婚首付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后购买房产,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其首付款项的分配问题,须经过全面深入地考察与权衡多重因素来作出准确判断。
首付款倘若确实由配偶中的某一方用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所支付,并且有充分证据能够证实该笔资金的原始出处的话,那么这一部分购屋首付理应被确认为是支付款项的那方的独立经济权益。 然而,若未能提供确凿证据加以证明,在法律实践中,通常会将这类首付款视作夫妻双方的共同资产并进行相应的分割处理。 在对此类财产进行分割的过程中,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会充分考虑到夫妻双方在购房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程度、婚姻持续期间的长短以及是否存在未成年子女等诸多重要因素,以此确保整个分配过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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