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带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所需之必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夫妻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个人身份证以及户籍薄; 证明所属财产之归属状况的相关文件,诸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购买车辆所签署的合同、银行存款存单等; 以及由夫妻双方共同拟定并签字确认的财产约定协议等。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各地域及各公证机关的审核标准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性,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相关规定可能与本文描述略有出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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