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哪些算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有效期间,夫妇所共有的财产大致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夫妻双方获得的工资、奖金及劳务报酬; 从产业生产与营销活动、投资行为中所获取的收益; 知识产权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除非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仅属于某一方的财产部分); 以及其它应视为共同拥有的财产资产。 例如,当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生活中产生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之外,都应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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