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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父母给出首付买房,离婚房子怎么判决的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由其父母支付首次购房款,在其夫妻离婚之际,房产的所有权判属于谁需整体考量诸多复杂的因素。
假设该套房产只登记于夫妇中的某一方名字之下,而且这款房款的首付款项由其父母明确地表示是对该一方的赠予,那么,这笔首付款项通常会被视作这位特定方的个人资产,而其余的尚未偿还的共同贷款部分与伴随的相关价值增值将会归入夫妻两人的共同所有。
反之,假如这套房产上同时标注了两位当事人的名字,通常会被划定为这对夫妇的共同财产。
然而,在此情况下,若父母有出资行为则可能会被识别为是他们对夫妻二人至少其中之一的直接赠予或借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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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9: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