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前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缔结正式婚姻关系以前购置的房屋,基本上将无法被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若房屋完全由其中一方在婚前独立承担所有费用并将其所有权记载在个人户头之下,则这部分资产往往被视作为单方面拥有的私人财产。 然而若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此房产的贷款,或者对此房产实施了任何形式的共同投资与管理操作,那么对于这些共同履行的债务以及由此带来的价值增长,另一方便享有权利提出分割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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