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外情离婚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没有统一的标准。
律师解析:
没有统一的标准。
根据下列因素确定赔偿的数额: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 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4、其他相关因素。 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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