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传票后离婚算转移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接获法院送达之诉讼文件之后启动离婚程序,此际实施的财产分割措施是否被视为财产转移行为,须要依据特定情况具体剖析。
假设在此离婚流程之中有任何一方蓄意隐匿、藏匿或者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售出、转让婚姻双方共有的财产,意图以此方式侵犯配偶一方向应享有的权益份额,那么这类行为将极有可能被判定位财产转移行为。 然而,若财产的分割是按照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那么这就不能被视作财产转移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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