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回迁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婚姻结束后涉及到宅基地回迁房所有权的分配问题,由于其极为错综复杂,因此必须全面考虑并综合分析诸多影响因素。
若该回迁房系源于婚前个人所有房产因拆迁而获得的补偿,并且在整个回迁过程中并未动用婚后共同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充,则通常会被视为个人财产。 然而,倘若在回迁期间,选用了婚后共有的资金资源作为支持,或者说,回迁房屋的获取与婚后某些特定事件存在关联性,之后若面临离婚事宜,那么该回迁房便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富来进行分配。 至于具体的资产比例,则将交由法庭依据相关事实情况作出审慎判断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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