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购买的房产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购置的房地产是否可以算作夫妻共有的问题上,现行规定通常将其排除在外,然而也有例外情形存在。
例如,若在一段婚姻关系开始之前,某一方就已经购置了房屋,而这段时间过后,他们决定在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中添加另一方的姓名,或者双方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表示该处房产应当归属双方共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地产很可能会被登记确认为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 一般来说,在没有任何特殊约定或添加当事人名字等明确行为的前提下,只要在结婚前由一方全额支付费用并在其名下登记列册的房地产,原则上都应被视作为个人所有的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