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转移是多久开始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婚前财产转移的起始时限并无确切量化标准。
通常而言,确定婚恋关系之初,倘若有一方蓄意隐瞒、转移、出让或损坏原本属于自身的婚前财产,便有可能被视为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判定是否构成财产转移的问题上,需结合实际行为及其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分析。 例如,男方/女方突然将巨额存款转至他人名下、以极低价格售出婚前购置的房产等情况,均可作为判断其是否存在婚前财产转移行为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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