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怎样对女方有利益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房屋,倘若此举是由夫妇二人共同出资完成,那么无论登记事项是归属一方还是兼属双方名下,这个时候通常也被视作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女方自然也就拥有了相应的权益。
如果女方希望能够进一步地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她可以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与男方进行深入的商讨,然后决定将房产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并且签署一份书面协议,以明确规定双方对于该房产所占有的具体比例。 另外,如果是由某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并且直接表明只是赠送给女方的,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可视作为女方的私人财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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