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丈夫在结婚前自行购置的房屋并不通常定属妻子的共同财产范围内;
然而如若在婚后妻子和丈夫对该房产共同承担了房贷债务或该房产证书上添加了双方姓名等较为特殊的情况发生时,则这种可能会被视为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 一如既往地,在平常的案件中,如果在结婚前某方完全支付购房款项并将此类房产登记在本人名下,那么此房产理所当然地应归属于该方所有,属于其个人财产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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