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装修房子离婚后如何认定为婚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婚姻存续期间所进行之房屋修缮行径展现在婚前,且所有修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单方面承担,在法律层面上,这种情况往往可被视作一方当事人的婚前固有资产。
然而,倘若在婚后阶段,双方共同参与了房屋的修缮工作,或者使用了夫妻共有的财产来支付修缮费用,那么这部分因修缮而增值的价值很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对于婚前由个人独立完成的修缮部分,应当归属为修缮方的个人财产; 至于婚后由双方共同参与的修缮部分,则通常按照夫妻共有财产的原则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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