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离婚后如何分配财产和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离婚分割拆迁房屋时,首先需要关注的问题是该房产是否构成了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若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由于拆迁而获得的,并且在相关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并未对个人权益与夫妻共有的权益进行明确划分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以均等原则来予以分配。 然而,若是该房产最初源于一方在结婚前所拥有的私有财产,在婚后经过转变成为拆迁房产之后,并且其中并没有融入任何夫妻公共财产作为投资,这种情况则有可能视作个人财产,不在离婚分割之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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