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是否应归属为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其判定需依据具体情形来进行分析。
若父母明确表达此笔款项仅为赠予其子女单方面所有,并且房屋所有权已注册于该子女名下时,此时一般可将这部分首付款视为该子女的单独财产,而婚后共同承担的贷款及相关增值部分则归属于夫妻二人共有。 反之,倘若父母并未做出明确的赠予声明,那么这笔款项往往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从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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