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分财产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处理时,关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往往会首先通过夫妻双方的协商达成共识予以处理;
若无法达成合作协议,则此类问题将由当地公正的人民法庭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各方面因素,如保护未成年子女、尊重女性权利以及避免对过错方造成过度伤害等方面的原则加以裁决处理。 比如说,婚姻双方获取的工资收入、奖金奖励、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利润等,这些通常都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然而,对于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权,或者是由于遭受了身体上的严重创伤而获得的医疗赔偿或经济补偿等,这部分的财产则被认定为个人所有,并不会在离婚诉讼中参与到财产分割的过程当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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