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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房产怎样分割才让一方有主权财产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普遍而言,假设房地产乃为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款项并注册于个人名下的话,此类情况常常被视为该方的私人财产,从而在离婚之时,另一方权益将无法得到分配。
然而,倘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承担了按揭还款义务,那么,针对这些共同偿还的贷款以及因此产生的升值价值,另一方可提出合理的分隔请求。
除此之外,若夫妇二人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规定某处房地产归属其中一方所有,那么在离婚之际,另一方同样无法对此提出分割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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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8:5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