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房产分割纠纷怎么处理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过程中涉及到的拆迁房产分配问题,首要步骤在于确定这部分房产是否归属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范畴之内。
若此房产系发生在夫妻关系持续时期内,并且并非由于任何一方的个人原因而独自获取的补偿,那么它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并应当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处理。 然而,倘若拆迁房产源自于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在婚后经过转化而来,或者是因为某一方的个人因素(例如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赔偿)而产生的,那么这类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并不参与到离婚财产分割的环节之中。 除此之外,还需要充分考虑到拆迁政策以及安置协议等相关因素对房产分配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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