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期间一方不还房贷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若其中一方未能按时支付房屋贷款,为了防止因逾期还款而对个人信用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可以先行进行还款。
此后,当双方开始讨论财产分配与债务负担事宜时,便可向其维权,要求其承担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贷款金额。 然而,如果在此之前双方已然对房贷还款事项作出了明确约定,那么,未能按照预定执行约定的一方将会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离婚诉讼处理阶段,法院通常会依据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婚姻存续期内的财产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审慎地判断并确定房屋贷款的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