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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房离婚怎么分割的法律依据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涉及离婚时对拆迁房权益分配问题的处理,其复杂性不言而喻,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多个层面的因素。
如果该拆迁房的购置日期发生于夫妻关系依然存在期间内,并且原始被拆迁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资产,那么从原则上来看,该拆迁后的房屋也应当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来进行合理分割。
然而,若原始被拆之房产乃是一方已先于结婚之前就拥有的个人财产,那么在此之后因为拆迁获取的补偿金额(即房屋差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很有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拆迁房是依据家庭人口数量进行安置分配的,那么就必须参考具体的安置政策并结合各方所做出的贡献来确定每一方在这座房子中的所有权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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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5: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