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分割比例与结婚年限有关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婚姻关系解除之时,关于房产的分配比例通常与其结婚年数并无直接关联性。
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于房产的分割处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是该房产的购置时间,其次是资金的出处,再次是相关的注册登记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夫妻双方之间的特殊约定等等。 如果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得该房产并且已将其登记在自己的名下,那么通常可以被界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然而,若该房产是在婚后才购买的,不论它是登记在某一方的名下还是双方的名下,一般都会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但是,倘若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购房所用资金实际上来自于他/她个人的财产,这将会对最终的财产分割比例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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