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记大过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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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记大过处分是指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职务要求,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的行为所作出的纪律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具体内容及实施程序如下: 1. 决定行政记大过处分的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并告知被处分人。 2. 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内容包括:警告、降级或免职等。 3. 行政记大过处分需要经过考核或者听证程序,被处分人有权申请听证,听证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 4. 在行政记大过处分期间,被处分人的晋升、任职或者提拔等事项应当暂缓处理。 5. 被处分人有权申诉行政记大过处分决定,申诉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 总之,行政记大过处分是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种纪律处分,其实施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以保障被处分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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