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子判给谁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房屋所有权划分问题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如房屋系婚前购置抑或婚后购置; 各方的出资数额及比例; 以及相关协议、文书的签署情况等等。 假如该房产为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买并于登机表格上标注为出资人所有,那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会将产权判归出资方所有。 然而,若是在婚后购置的房产,即便登记的权利人并非夫妇两人,除非有特别的事先约定,否则此种情形通常均被解读为应视作婚姻期间的共有财产,并据此依照双方各自的实际状况作出合理而公正的分配决议,例如有子女需要赡养照顾的一方往往会获得更多的权益倾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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