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离婚房子可以改成一个人的名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状态下,即使未涉及离婚事宜,房屋也可通过相关程序进行变更登记,使其所有权仅由其中一人享有。
然而,此举并不等同于房屋在法律上完全被该变更姓名之人所拥有。 倘若房屋为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即便已完成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若无特殊的书面协议加以明确,那么该房产仍然应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资产。 当然,若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则这种做法是完全合法且可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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