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房屋如何分割房产和房产税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之际涉及到的拆迁房分割事宜,首要任务即是确认此房产是否归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富。
若拆迁房的获取时间恰好处于婚姻状态持续期间内,同时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并无特别注明仅针对个人的补偿,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应当被判断为夫妻双方拥有的共有财产,并且可以按照平均分配的方式进行归属。 然而,倘若拆迁房源是一方在婚前已经获得的资产,而在婚后转变成了另一种形式,或者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界定了仅对个人的权益,那么这样的房产就应当被视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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