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房怎么算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关于拆迁房的赔偿金问题,其计算方法颇为复杂。
这其中涉及了多重因素,需要综合考量。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若拆迁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并且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那么所得到的拆迁补偿款项通常应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然而,若是被拆迁的房屋为某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婚后则因为拆迁而获取相应的补偿款,在此种情况下,除非有特别的约定,否则基于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部分一般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而那些基于人口因素等原因所获得的补偿款,则可能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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