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婚前房产如何分割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婚前房产应被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夫妻离婚诉讼中,无需进行分割处理。
然而,如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承担了该房产的贷款偿还责任,或者共同投入资金用于房屋装修,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另一方将享有相应的权益,有权主张分割共同偿还贷款所产生的增值部分,以及共同投资装修所带来的价值增长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