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破裂之时,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的房屋纠纷状况十分错综复杂。
若房产系由其中一方在婚前以全额资金购置并将其记入自身名下,在此情形之下则往往被确认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若是婚后所购买之房产,无论是否已将所有权证书记入任意一方或双方姓名之下,均常常被视作构成夫妻间的共有财产,故如涉及离婚分产,原则上应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分配方案还需参照参与购置者各自的贡献程度、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予以细致评估与合理调整。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若是由某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保存于其子女名下的房产,一般而言可被判定为他们对于自己孩子的个人赠与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