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拆迁了另一方能分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被拆除房屋的另一方能否享有分配利益,取决于具体情形。
若在离婚的过程中,双方已经就房产问题达成了明确的协议并对此进行了合法的处置,而且指定其中一方作为完全的所有者,那么理论上来说,另一方无法再参与到房屋的分配之中。 然而,如果在离婚时期,对于房产的归属没有做出明确的决定,或者指派给某一方的房产在婚前曾有过另一方的投入和贡献,那么这一方可能会有权利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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