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意离婚可以财产保全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坚决反对离婚的情形中,倘若忧虑到夫妻共有资产的流失,您确实可以提出申请,对相关财产实施保护令。
这样做有助于阻止另一半有计划地转移、私吞或者破坏这些财产。 例如,某一方可能会在离婚诉讼之前,蓄意将部分财产进行转移,以期降低共同财产在最终分割时的比例。 然而,申请财产保护令需要您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时也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与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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