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后针对拆迁房的所有权分配问题时,我们必须对诸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思考和权衡。
例如,如果这栋待拆迁的房产正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并且该物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毫无疑问,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待拆迁房产应该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财富,并据此进行分割处理。
然而,如果该待拆迁房产原来属于一方的婚前私有财产,或因各种特定原因(如仅仅因为个人户口身份因素等)而获得了相应的拆迁补偿,那么这部分房产可能会被判定为个人所有。
若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仍然无法就拆迁房的所有权分配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况,如双方在购房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程度、各自的生活需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进行公正、合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