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财产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破裂而导致的分居期间,应务必要坚持原有的法律规定,即在法律方面那些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依然视为该夫妻群体所共有的。
然而在此基础之上,夫妻双方可以经过充分的协商以达成更深层次的财产分配协议。 倘若无法就此达成共识,那么在婚姻分居期间任何一方获得的财富则都应当被视为其单独所有,但是针对于某些规模较大并且身份特殊的财产,仍然有可能需要结合各类纷繁复杂的因素来进行深入剖析和判断,从而最终确定它的所有权。 因此,针对大量的重要财产的获取和分配,建议夫妻双方都能够做好详细的记录和有效的证据保存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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