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离婚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离婚对房屋产权的处理问题时,拆迁房的分配往往会呈现出比较复杂多样化的特点,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地分析和研究,以确定其合理的分配方式。
假设所说的拆迁房是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得到的,并且被拆迁的房产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物,那么这个拆迁房一般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展开公平公正的分割。 反之,若是被拆的房子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然后结婚之后,通过因为拆迁而得到的相应赔偿金以及整理的居住住房,那么这就要具体看实际情况来决定这个拆迁房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处理这种类型的离婚案子时,我们必须要结合着房屋的历史渊源、贡献力量的程度、实际居住状况等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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