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不满意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那份离婚协议曾在欺诈、胁迫等不当情形的影响下签署,或其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以及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以至于造成了对财产分割方面的不满,那么当事人便有权利申请变更或撤销该份协议。
然而,倘若这份协议是由双方自愿协商并达成的共识,并且并不涉及到上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它通常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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