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执行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民事诉讼离婚纠纷的司法程序中,具体执行工作所需耗费的时间并无固定标准可言,主要受诸多因素影响,如审判案件的复杂程度,各方当事人对于财产分配规则的认同态度及实际执行状况等等。
通常来说,若案件双方就离婚事项达成共识,且仅仅涉及到简单的财产分配问题,那么执行过程便有望得以迅速完成。 然而,倘若涉及到较为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或者在子女抚养权归属方面存在争议,亦或是某一方当事人拒绝积极配合执行工作,那么执行时间势必会相应地延长,有时候甚至可能需要数个月乃至更久的时间才能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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