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过刑事拘留算累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依法进行过刑事拘留并不能自动被视为累犯。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要确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累犯,其前提在于必须具备两个要素: 首先,必须是在之前已经被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其次,必须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之内再次实施了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行为。而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性措施,虽然也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但却不能直接等同于实际执行中的刑罚。因此,除非之前的拘留经历最终导致了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满足了累犯所必需的时间条件,否则就不应该将其视为累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