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工资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程序中,通常规定暂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的包括:
其中包括离婚前已经支出的财物、专业技能的培训费用以及财产法律手续的办理等相关法律问题产生的费用等。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为维持家庭生计,妻子与丈夫的薪资都来源于两人的共同付出和贡献,因此可以被视作是属于他们的共同劳动收获。 在大多数情况下,在离婚时,这些薪资收入应当得到公正合理的分配,以确保每个个体能够获得其应得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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