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无财产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尽管男方财产状况空虚,但双方仍然需要就婚姻关系的终结、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分配(如存在子女)以及债务问题等方面展开深入的商议或者等待由法律机构作出裁决。
倘若双方能够就所有与离婚有关的重要事项达成共识和协议,便可以采取设立书面文件的方式来完成离婚程序,即签订离婚协议并将其递交至婚姻登记机关。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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