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卖给别人如何过户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将房屋售予他人进行过户手续时,首要任务便是确保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明确无误。
若为单方面所有,则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享有出售及办理过户的权利。 在此情况下,双方需全面备妥身份证明文件、房产证件以及买卖协议等相关资料,共同赴往当地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进行办理。 在整个办理流程中,还需支付相应的税费,例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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