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分居两年如何证明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诉讼案件时,关于在分居期内如何妥善保留并确认其各类财产的证明材料,首要的工作便是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进行清晰的划分。
针对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诸如双方的薪资报酬、奖金福利、经营所得等,则需要提交相应的收入证明文件、银行交易流水记录等作为证据支持。 而针对个人财产领域,譬如属于对方个人的婚前财产、由于个人身体原因所产生并获取的医疗赔偿金等,我们也需提供原始的财产取得凭据以及经过公证认证的文件等来予以证实。 此外,为了证明分居期间二者各自拥有的具体财产情况,我们还有其他多种渠道可供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以及第三方证人的亲笔证词等等。 举例而言,若无法直接证明自身财产来源,可以通过出示与他人分享居住的租赁合同、邻里之间的证明人证言等间接证明方式加以补充辅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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