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房产分割的一般规则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时,关于房产的分配问题,我们所遵循的普适性规定如下:
若房产为夫妇中的一方在婚前以全额付款方式购得并且所有权已记在其单独名下,那么依照惯例,这部分房产将被认定为属于该方的个人私有财产。 然而,若是在婚后由夫妇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其所有权是仅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抑或是同时记在双方名下,按照一般的法律准则,都应当被理解为是夫妇两人共有的财产,应通过平等分配的原则来予以分割,但在此过程中,对于各自的贡献、孩子的抚养状况以及是否存在任何过错,这些都会纳入到分析和考量之中,以便于进行适当的调整。 例如,如若某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家庭所做出的贡献更大或负责更多的子女抚养义务,将很有可能导致他/她获得部分份额相对较多的房产分配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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