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分割方法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婚姻关系解除之时所产生的房地产所有权问题上,经常需要进行综合考量各种复杂因素以作出最优分配方案。
若一处房产系由夫妻中的其中一方于婚前自行购置并单独注册在自身名下,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此种情况通常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若是在婚后购置的房产,无论其注册在任何一方或夫妇双方名下,一般都将被视作是夫妻间的共有财产,并且在分配过程中会遵循均等分配的原则,不过在此同时,我们也会考虑到子女抚养权问题以及女性和无过错方权益的特殊保护等因素。 此外,如果某位父母为其子女购置房产并将其登记在这个子女的名下,这就意味着这是父母赠予给他们的私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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