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某一方在婚前支付了购房的首付款项,而婚后则是由双方共同承担贷款的偿还责任,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该房产的分配方式通常如下所述:
首先,法院会将房屋所有权判归支付首付款的一方所有; 其次,对于婚后共同偿还贷款以及相应增值的部分,这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因此需要由首付款的支付方向另一方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 之所以如此判决,主要原因在于首付款项属于个人财产范畴,而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行为则充分展现出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共同投资和贡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