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拆迁怎么分割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在涉及到夫妻间的离婚事件期间,涉及到的房产划分通常都会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当明晰该房地产的真实性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所给出的拆迁补偿详细信息。 倘若此项房产属于夫妻两人婚后所得的共有财产,按照法律条款规定,可实施的分配方式基本为平均分配。 然而,若拆迁补偿款项中包含了针对某位特定人士的特殊补偿,例如根据其户籍状况或居住环境等因素进行的补偿,那么这部分补偿理应归属给相应的个体所有。 当然,当我们谈论到婚前由个人独有的房产在婚后遭遇拆迁,此时收益中的房屋相对价值仍然属于个人私有财产,而对于增值分红以及其他来源于婚姻关系的额外补偿则有可能被看作是夫妻之间的共同收入,因此也将纳入共同财产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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