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房产分割是根据房产证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有关拆迁房产的分割问题并不仅限于房产证本身所揭示的信息。
而常常需要对多项复杂因素进行全面权衡考量,如,拆迁政策、房产的原始来源以及夫妻双方各自对此房产所作出的贡献等等。 若拆迁房产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并且夫妻双方对于该房产的获取都曾付出过相应的努力和贡献,那么这类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并予以公平分割。 然而,倘若拆迁房产源自于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在婚后经过转化后形成,且在此过程中并未得到另一方的任何贡献或投入,则此类房产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个人所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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