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一方购买的房屋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对于其中一方向外购置之房产,其所有权之归属情形需进行具体详尽的分析。
若该房产系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购得,即便其产权证书仅记载于单一方名下,一般而言,仍应视为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然而,倘若购房款项源于一方在结婚前即已取得的个人财产,并且该房产的产权证书亦仅记载于出资方名下,则此种情况往往会被判定为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