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房子判给一方如何办手续过户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若达成庭外和解并裁决将房产划归一方所有,则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办理。
首要前提是双方需妥善准备身份证件、离婚证书、离婚协议或由法院出具的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房产证,以便为后续步骤打下基础。 其次,按流程要求,需向所在地的不动产物权登记管理中心提出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申请。 在此过程中,登记中心将会对所提交的各项资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合法性与真实性。 一旦上述条件均得到满足,便可着手将涉案房产的产权正式移转至被批准接受该房产的那一方名下。 通常情况而言,这个过程可能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具体所需时间将根据不同地方的具体政策法规及现实状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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