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再婚财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再行缔结婚姻,在此前提下,当事人之前所拥有的婚前个人财产其所有权仍然属于该公民自身之权益范围之内。
而当夫妇二人再次组成家庭基础时,他们可以享有的共同财产则往往被定义为二人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薪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收益在内的各类收入。 对于这些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若不幸面临离婚的境地,关于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双方应先行进行充分的协商谈判; 若协商无果,最终的裁决权力将归属法院,届时法院会根据具体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依法作出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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